第二届何华辉法学奖征选与评奖公告-武汉大学法学院

由:admin 发布于:2024-04-16 分类:心声写照 阅读:4 评论:0

  根据武汉大学何华辉基金会和何华辉法学奖组织委员会的工作安排,今年将组织开展第二届何华辉法学奖的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评奖范围

  1、凡我国内地普通高等学校教师,法学科研机构研究人员,国家立法、行政和司法机关的法律工作者,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,均可申报何华辉法学奖。

  杰出法学学者奖的被推荐者不超过65周岁。

  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奖的作品包含:A、学术著作类;B、学术论文奖;C、咨询报告类。申报评奖的作品须公开出版或发表1年以上;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不受此限,但须提交有关机构的采纳证明。

  2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参与本届评奖:

  (1)不符合上述申报范围和形式;

  (2)著作权存在争议;

  (3)违反学术规范;

  (4)本届评委会委员及其研究成果。

  二、奖项设置和奖励额度

  第二届何华辉法学奖设“杰出法学学者奖”1项,奖金8万元;设“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”4项,每项奖金2万元。

  三、申报办法

  杰出法学学者奖采取推荐方式,由申请人邀请中国法学会二级学会副会长、会长和组委会拟邀请的评委会委员推荐,并出具书面评审同意。

  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由申请人自行申报。

  申请人可登陆武汉大学法学院网站(http://law.whu.edu.cn/)下载相关附件表格,并按要求如实填写。

  四、申报材料

  1、《承诺书》;

  2、《申报人情况表》;

  3、《推荐专家意见表》或《申报优秀成果情况表》;

  4、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;

  5、相关学术成果(学术专著或者学术论文应提供原件至少1份,咨询报告应提供采纳证明或情况说明原件1份);

  6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
  上述材料(1—3项请下载附件表格)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;纸质版邮寄至评委会办公室。

  五、申报时间

 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1月28日。

  六、注意事项

第二届何华辉法学奖征选与评奖公告-武汉大学法学院

  1、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,申报材料不再退还。

  2、获奖者如存在违反学术规范问题,一经核实,评委会有权撤销其获奖资格,追回奖励证书及奖金,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。

  七、联系方式

 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: 石泽华,钟盛

  联系电话:15271891001;15072429409

  电子邮箱:shengzhong@163.com

  联系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法学院(邮编:43007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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